一、案件背景
2024年5月,L市G生态环境局对B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时发现,B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要求配套安装的静电除尘器配电箱未通电,静电除尘器未使用,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B公司处罚32万元。
二、专业服务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准,韩春霞律师承办案件后,详细了解B公司的案件背景,并对案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性的研究和梳理。
1、新旧规则规定的适用。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在《C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实施之前,当时有效的《J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是否可以继续适用本案。
2、生态环境数据区块链固定平台认证的分表计电系统数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系重要的裁量因素,所属阶次如何识别,单项分值怎么确定,从计电数据找答案。
3、个案调整适用。个案适用裁量规则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裁量规则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对个案作调整适用。
三、出席听证会
2024年8月,律师代理B公司出席听证会,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详尽的陈述和申辩。
最终,L市G生态环境局部分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可律师提出的计电数据测算裁量分值,决定对B公司处罚款20万元。
四、案件小结
本案系当地今年第一例听证案件。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律师在推进法治进程中的关键角色,同时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面对行政纠纷,企业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聚焦美丽中国建设,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