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依据大全
一、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法发〔2016〕21号 2016年9月12日
22.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二、律师调解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17〕105号 2017年9月30日
15. 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有明显恶意导致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三、法律援助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1999〕032号 1999年4月12日
第七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四、侵权案件
(一)侵害人身权益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11号 2014年8月21日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2003年12月26日
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2011年12月31日
18、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律师费并非是《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定赔偿项目。但考虑到受害人因诉讼聘请律师确实会产生一定损失,上海高院在沪高法民(2000)44号文中明确律师费可以作为损失予以支持。但考虑到律师收费有多种标准,包括计时、计件等,还有的风险代理等,且不同级别的律师收费标准也不同,帮我们认为仍参照现有做法,即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及案件标的等因素来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律师费赔偿的标准不宜高于10000元,由法官根据案情酌定。
7、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
沪高法民[2000]44号 2000年8月15日
14、律师费可否作为损失要求赔偿?
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或加害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的丧失。律师费在性质上应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但不能超过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范围。鉴于目前律师收费有按规定收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我们认为,受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如果高于有关规定的,则高出部分可认为超过了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的范围,对超出部分应不予支持。
(二)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10号 2016年4月24日
第十八条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支持。
(三)环境资源案件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1号 2015年1月6日
第二十二条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法发〔2014〕11号 2014年6月23日
14. 依法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人民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根据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探索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及其与私益诉讼赔偿范围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请求被告赔偿预防损害发生或恢复环境费用、破坏自然资源等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评估费等诉讼支出的,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支持。
(四)种子案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15年11月4日
第七十三条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五)知识产权案件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年2月26日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2〕31号2002年10月12日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13年8月30日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2〕32号 2002年10月12日
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5〕4号 2015年1月29日
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08年12月27日
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2]5号 2012年5月3日
第十四条 根据原告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告因调查、制止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计入损失赔偿范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7年11月4日
第十七条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最高人民法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法发[2007]1号2007年1月11日
13. 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和民事制裁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规则,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加大民事制裁的威慑力度。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的赔偿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在不同时间多次实施侵权行为的,推定其存在持续侵权行为,相应确认其赔偿范围;作为自然人的原告因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根据其请求依法确定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为诉讼支付的符合规定的律师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其必要性、全部诉讼请求的支持程度、请求赔偿额和实际判赔额的比例等因素合理确定,并计入赔偿范围;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运用民事制裁惩处侵权人。
2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
2005年3月2日
权利人请求赔偿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如调查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只要有相应的合法证据,且该部分支出在合理限度之内,可以予以保护。
五、合同案件
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法释[1999]19号1999年12月29日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六、担保案件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公司案件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法释〔2017〕16号 2017年8月25日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2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苏高法审委〔2003〕2号 2003年6月3日
78.人民法院支持股东代表诉讼请求的,应当将诉讼请求的利益判归公司,诉讼费用由被告方负担,因诉讼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公司负担;人民法院不支持股东代表诉讼请求的,与诉讼相关费用均由提起诉讼的股东负担;部分支持的,按比例确定上述费用的负担。
八、劳动案件
26、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2008年9月23日
第五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九、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7、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2年10月19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六十一条 合理费用的补偿仲裁庭有权决定当事人中的过错方补偿守约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8、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2015年1月1日
第四十七条费用承担
(二)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决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该裁决时应当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仲裁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十、当事人约定案件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0、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2013〕1号 2013年6月21日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一方当事人请求扣除超出合理部分的律师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