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类别及申请材料
一、受理机构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二、审批机构
公安部
三、有关条件及申请材料
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除需提交有效外国护照、健康证明书、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资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年检证明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联合年检证明复印件
5、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二)任职人员
1、任职证明复印件
2、《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
3、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
4、年检证明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复印件
6、项目证明文件或确认书复印件
(三)特殊人员
1、推荐函复印件
2、相关奖励、成果证明复印件
(四)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
1、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2、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五)夫妻团聚人员
1、婚姻证明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
4、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六)亲子团聚人员
1、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2、中国籍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外国籍父母一方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已离异,应出具被投靠人对申请人具有监护责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
(七)亲属投靠人员
1、申请人在国外无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
2、国内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3、被投靠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被投靠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
5、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